公司从事业务范围为:港口与海岸工程、水下电缆、光缆敷设、检测、检修;水下管道敷设、养护、检测;水库、水电站大坝检测、检修;取水口工程;沉井工程;水下切割工程;水下爆破工程;船坞工程;水下摄像、小型沉船、水下清淤、水下堵漏、沉物打捞工程和其它水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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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管道安装技术
 


   工程详细介绍
水下管道铺设安全技术交底:1.过河管道宜在枯水季节施工。2.管道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3.作业区临水边缘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4.过河管道施工,应向河道管理部门申办施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5.需到超过1.2m深的水域作业时,应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操作,并应采取防溺水的安全措施。6.施工前应河道的水文和工程地质资料与最高洪水位、流量、流速、上下游闸堤建筑、通航情况及施工范围内的地上、地下设施等河道现况;据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埋设在水底下沟槽内时,沟槽内管顶铺设深度一般为管径的3—4倍,以避免船只抛锚,河床冲刷等影响。海下管道的埋地铺设,还应防止风暴时管道可能浮漂或下沉,为此,管道应埋设在海床下足够深度。此外,如果水道较深,水底之上铺管不会影响航运,水底平坦,沿管线没有障碍物和悬空地,管道不会因船只抛锚、流体动力、土壤液化、床底土运动、河床冲刷或其他原因引起破坏,则可将管道直接铺设在稳定的河床或海床上。
沟槽开挖与支护(一)分层开挖及深度(1)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超过2m.(2)人工开挖多层沟槽的层间留台宽度:放坡开槽时不应小于0.8m,直槽时不应小于0.5m,安装井点设备时不应小于1.5m.(3)采用机械挖槽时,沟槽分层的深度按机械性能确定。(二)沟槽开挖规定(三)支撑与支护三、地基处理与安管.
地基处理安管城镇燃气输配工程中管道水下敷设沟槽开挖规定沟槽宽度及边坡坡度应按设计规定执行;当设汁无规定时,由施工单位根据水底泥土流动性和挖沟方法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但最小沟底宽度应大于管道外径1m.两岸没有泥土堆放场地时,应使用驳船装载泥土运走。在水流较大的江中施工,且没有特别环保要求时,开挖泥土可排至河道中,任水流冲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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